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年度学院目标管理年终考核工作将于近期展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顺利完成这项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按照《长江大学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97号)中的常规指标考核细则和发展指标体系,做好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为学院自评做好准备;
2、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实施办法》中的考核内容,开始收集、整理相关考核数据,制定考核方案和流程,为职能部门考评做好准备;
3、年终考核结果将影响本年度学院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和下一年的学院经费预算,希望各学院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再接再厉,继续做好教学、科研等各方面工作,努力完成预定的目标任务,争取更大的业绩。
发展规划处
2019年11月5日